獨臺新社聲明:
關於中正一分局表示『 ...當陳德銘步出車站時,獨臺新社成員一擁而上,警方緊急上前將雙方隔開,有抗議民眾使用大旗當武器攻擊,蔡員被迫用手臂阻擋,雙方因此有肢體上激烈碰觸』一事,獨臺新社有幾點聲明:
1.)『用大旗當武器攻擊』是不實指控。
獨臺新社的大旗一直以來都是用來宣傳理念,不曾拿來作武器使用。而事發當天手持大旗的所有成員也都在警方圍起的紅線區內表達我們的訴求,並無任何越線的行為,甚至陳德銘出來時,獨臺新社也是以口號來表達我們的抗議,並無拿大旗作攻擊的動作。
2.)『蔡員被迫用手臂阻擋』是推托之詞。
蔡姓員警對獨臺新社女性成員幹拐子襲胸並非在陳德銘步出車站時所發生,而是在陳德銘車隊已經駛離後,蔡姓員警才刻意主動地用手肘攻擊觸碰我們女性成員的胸部,當下社長見狀立即以麥克風大聲嚇斥制止,該員才鬆手變裝逃離現場。並不如中正一所言是被動的阻擋才發生的肢體碰觸。
3.)『中正一分局須立即道歉並公佈事發現場錄影畫面』
我們強烈譴責中正一分局扭曲事實的發言!我們要求中正一分局需立即為上述幾點對獨臺新社抹黑栽贓的行為作出更正並鄭重對受害女性成員與獨臺新社全員道歉並公佈事發現場錄影畫面、還原事實真相。否則獨臺新社將號召公民的力量一起至中正一分局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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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撰 稿 人 :分局長 張奇文
發布日期:2014-12-20
「獨臺新社群眾抗議大陸海協會人士現場狀況」
獨臺新社因不滿大陸海協會陳會長等人來臺參觀、訪問,於103年12月14日動員群眾至臺北車站舉行抗議活動。為避免該社團與警方就當時互動有所誤解,於103年12月19日由獨臺新社正、副社長與中正第一分局相關主管共同檢視當時錄影畫面,說明如下:
(一)警方當時為尊重民眾意見表達並避免發生脫序行為,乃與獨臺新社賴芳徵社長、楊副社長現地協調溝通,於臺北車站西1門前規劃意見表達區,並以紅絨繩為界劃設管制線。大陸海協會人士步出臺北車站之際,獨臺新社成員均停留原地,僅舉旗幟並以麥克風呼喊口號宣揚訴求,警方均在旁警戒,賴芳徵社長當場手持麥克風表達訴求,並無鼓動社員一擁而上或拿大旗當武器攻擊執勤員警或大陸海協會人士等情事。
(二)大陸海協會人士離開後,保一總隊員警與現場民眾雙方互控妨害公務及性騷擾案件,本分局均在當天依法受理並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公正審理。
中正第一分局指出,警方對於任何團體之訴求均以尊重,同時均會在勤務現場適時與抗議民眾溝通協調,適切劃設意見表達區,提供民眾表達不同意見;該分局強調,警方執法均秉持公平合理考量人民表達意見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以維護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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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華嫂楊月清:
獨臺新社成員今日周六上午在公園路中正一分局門囗抗議警方抹黑造謠,誣指中國海協會長陳德銘在台北車站時遭受獨臺新社社員攻擊與事實不符,查本社當日在現場和平抗議不動如山,要求分局澄清!
經過一番折騰,今午後分局已發出新聞稿澄清 (獨臺新社只是在抗議區喊口号,
並未有衝撞/煽動, 更沒有用大旗攻擊任何人! ) 此聲明分局承諾已通傳各媒體!
得到此回應後新社手足才同意轍離!遺憾的是如果今早第一時間分局就出來關心, 並提供能為我們平反的稿件給各報社, 也就不必大家在門口坐了4小時! 我們不怕辛苦, 但更期待見到的是分局的誠意!
多謝–衆好友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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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中正一分局2014.12.20新聞稿(如附件) -
內容(一),已為抹黑獨臺新社「一擁而上拿大旗當武器攻擊」一事作出澄清,但未能完整刊登於各媒體版面。「大篇幅抹黑,小篇幅澄清(甚至轉移焦點、未澄清)」實為民主社會難以容忍之結果!
內容(二),並未說明中正一分局「依法受理案件前」,為何涉襲胸員警能在大批警察同仁眾目睽睽下,輕易變裝逃離事發現場?而獨臺新社成員欲攔下該員時卻一度受警方人牆阻撓?
我們希望警察官官相護、抹黑、栽贓人民的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 就如今天我們行動的兩個主要訴求與口號 : 抗議警方『官官相護、栽贓百姓』『只顧息事寧人、不顧受害女性』。
我們要求掌權者應還給人民一個能真實表達言論自由的公平社會 ; 而警方也需落實行政中立的執法原則,不應包庇或選擇性、針對性辦案 。
今天雖未達成我們原本設定的目標,但獨臺新社還是謝謝各位朋友到場支援或網路關心。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我們擇日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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