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6 9《綠色參考》
(提供林保華等人的評論與綠媒以外的信息、評論。)
網站:http://green-not-black.blogspot.com
林保華:“勃起來”是不是薄熙來;官學勾結;中國人的軍隊;黃琦刑滿 恐遭軟禁;香港又一釋法風波;反省塑化 建立預警機制
字字珠璣的“反革命傳單”
----兼論“勃起來”是不是“薄熙來”
香港明報報導,在六四前夕的6月3日,有人從四川師範大學的主教學樓上
撒下傳單,上有“以革命的字義殺人,以改革的名義分贓,以和諧的名義
封口”等字樣。對號稱“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共產黨來說,這幾個字真
是最好的概括,說“字字珠璣”也不為過。而“共黨下台,人民翻身”則
應該是向人民指出的目標了。據說,這個傳單出自90後的學生,那麼現在
“新生”的“反革命分子”,水準之高,令人刮目相看。
根據現在薄熙來之流要實現“復辟”的“舊社會”來說,最下賤、最該死
的民眾就是所謂的“黑五類”,也就是“地富反壞右”,要細細區分的話
,這五類人士中,“右派”算是罪行最輕的,有些甚至是用所謂處理人民
內部矛盾的方式來處理,也有所謂“摘帽”之舉。“地主富農”是根據解
放前三年他們的經濟地位劃分的階級成分,因此可以說是歷史問題;而壞
分子主要是生活作風或雞鳴狗盜之徒,與政治沒有多少關係;因此最嚴重
的還是那個“反革命”,其中“現行反革命”又比“歷史反革命”嚴重許
多,因為不但是政治問題,而且在無產階級專政下敢於頂風作案,罪該萬
死。
當年的現行反革命,有些是冤枉的,例如喊“毛主席萬歲”時錯喊“劉少
奇萬歲”,或者喊“打倒”時把這兩個人也顛倒了,有些則是在紙上塗鴉
時被拼湊成一句反革命言論,或坐在地上開會時,拿報紙墊屁股,不幸把
毛偉大的玉照墊在自己屁股下,甚至把報紙當廁紙,毛偉大的玉照擦了自
己的“米田共”(簡體字則是“米共”,總之都與“共”黨有關),那麼
關幾年是逃不了,即使沒有要命的話。真正的反革命,最多的是書寫反動
標語,例如“打倒共產黨”、“打倒毛澤東”之類,貼到公共場所;敢於
長篇上書的,如遇羅克,是鳳毛麟角。
當年文革“群眾專政”的年代,革委會把反革命案件交給群眾討論,不會
具體寫出反革命標語或傳單的內容,而是聲稱那是“反動透頂”或者是“
畜生般的語言”,大家也都心領神會,沒有人敢追問,否則必然心懷叵測
而被加上同樣罪名。當小組長念到文件上寫明“民憤極大”時,下面就一
起吼叫“槍斃”!也沒有人敢持保留意見,否則必然也會遭殃。當然這種
“群眾意見”,只是“群眾專政”的形式而已,其實該如何判,領導早有
定見。
因此對比那些簡單口號,顯見四川師範大學反革命水準的高;而這些內容
也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屬下的香港特區見報,也可見中國的進步。希望
案件破獲後,也不要為難這些年輕人,因為他們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不
知道紅色恐怖的凶險,否則沒有人會去跟著薄熙來“唱紅”。不過,這一
點,我實在沒有把握,因為有一位叫做方洪的重慶市民在微博上寫了“勃
起來吃屎”,就被判一年勞動教養,請律師打官司的家屬被公安叫去“和
諧”後也失蹤了,這是不是應了反革命傳單中的“以和諧的名義封口”?
而誅連九族,更是紅海洋時代的特徵,老百姓對薄熙來的唱紅打黑不會更
害怕嗎?
“勃起來”就是薄熙來嗎?這類言論網上多如牛毛,如果都要採取專政的
手段,薄熙來再造幾個渣滓洞、白公館,都不夠用,恐怕需要特製的“薄
公館”才可以。
有的反革命是在不恰當的時間發表恰當的言論,例如喊“打倒林彪”的,
在1971年913以前的是反革命,在其後的就是革命,這可是運氣問題。就
如這個方洪,如果罵“勃起來吃屎”是6月6日之後,那就不但沒有問題,
還是“愛國人士”,因為6月6日那天,美國紐約州眾議員韋納含淚坦承把
自己“勃起來”的照片用伊妹兒傳給年輕女子,轟動美國。方洪罵美國人
“勃起來吃屎”,不是對美帝國主義腐朽分子的英勇鬥爭嗎,怎麼可能勞
教?律師甚至還可以辯護說,方洪同志與毛主席一樣英明偉大而洞悉一切
,早知道那些骯髒勾當都是韋納幹的,不叫他吃屎誰吃?那也是字字珠璣
呀。在沒有司法獨立的情況下,“勃起來吃屎”可能變成一筆糊塗帳。
再說回前面講的“反革命傳單”,這個年頭,什麼叫做“革命”,什麼叫
做“反革命”,難道搞得清楚嗎?薄熙來要唱紅打黑,如果群眾真正發動
起來,那個“黑五類”,難道不是共產黨的權貴?看看誰是現在的地主、
富農、資本家和流氓壞分子,以及阻擋茉莉花革命?薄熙來別搬起石頭砸
自己的腳喲。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林保華所做的評論 2011.6.8)
盡論中國:官學勾結危害甚於官商勾結
2011年06月09日 香港蘋果
(6人)瀏覽人次:2,333回應:0
FacebookTwitter轉寄朋友文章回應
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藉唱紅打黑,成為下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熱門人選之一。其打黑行動,最受稱道的是打擊官商、官黑勾結,拿下了司法局局長文強等高官;其唱紅行動,則備受爭議,內地學者不乏搖旗吶喊者,但隨着力挺薄熙來的清華大學教授李希光,以市價的兩成三在重慶買入豪宅,不能不令人質疑,唱紅是否正捲入官學勾結、可兌現利益?
李希光是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主任,曾以主張網絡實名制和《妖魔化中國的背後》一書出名。近期最引人矚目的是,他在微博指摘諾貝爾文學獎評委、瑞典籍漢學家馬悅然( Goran Malmqvist)收受一位中國作家的 60萬美元賄賂。馬悅然因此發表致清華大學校長的公開信,怒斥李希光造謠、缺乏道德感,「他這種非常卑鄙的行為會影響西方學者對清華大學的看法」。
清華教授挺唱紅 低價買樓
然而,李希光影響外界對清華大學看法的事件,並未就此止步。李希光力挺唱紅打黑,還促成《紐約時報》前總編輯西默托平( Seymour Topping)到訪重慶、採訪薄熙來。至上月,《南都周刊》在題為《紅岩下的西南政法大學》的報道中披露,作為西南政法大學「柔性引進」的人才,李希光可以不到西南政法大學授課,但在重慶獲得一套 240平方米(約 2,580平方呎)的花園洋房,他只付了每平方米 1,600元的成本價,而附近房價每平方米約 7,000元。
《南都周刊》揭發 報道被刪除
按教育部規定,就算大學之間引進講座教授,也須具備「在國際上本學科領域具有重大影響」的資歷,在受聘大學每年工作不得少於兩個月。李希光被破格引進、收取破格利益,顯然是薄熙來對李希光的獎賞,也是對稱頌唱紅打黑學者的獎賞。更有甚者,《南都周刊》的相關報道已被封殺,網絡版已被勒令刪除。這種官學勾結的危害,對身為傳媒研究者的李希光,豈不是一大諷刺?
電郵: China@appledaily.com
(李平)
司馬觀點:中國人的軍隊嗎(江春男)
2011年 06月09日 台蘋
以前,國民黨批評扁政府走台獨路線,國軍不願為台獨而戰,才會發生「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問題。但是馬政府上台後,統獨問題顛倒過來,不知為何而戰的問題反而嚴重好幾倍。
之前不碰選舉才消毒
退役將領在大陸上宣傳兩岸統一,「不論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隊」,馬英九立刻出面嚴厲譴責,被傳言影射的夏瀛洲上將跟著鄭重否認此事。其實,將領類似言論司空見慣,不足為奇,現在選舉到了,馬英九擔心選票流失,才需要趕快消毒。
半年前,中越兩國為南海議題鬧得不愉快,當時一位在大陸參加座談會的退役將領即主張兩岸共管南海,更早之前,有位將領也主張兩岸共同保衛釣魚台。大陸報紙指名道姓直接引述,還刊出夏瀛洲的戎照,以驗明正身。
當時夏上將未出面否認,馬英九裝作不知道,國防部碰都不敢碰,因為離大選還太遠,而且正在談判ECFA,不想破壞和諧氣氛。
當和解先鋒現難怪罪
退役將領組團前往大陸,一團接一團,受到中共熱誠招待,雙方把酒話當年,一笑泯恩仇,作為兩岸大和解的先鋒部隊,國民黨似乎樂觀其成,現在怎能怪他們走太遠呢。
半年前,郝柏村在報上發表專欄,他站在中華民族立場,把兩岸關係視為內戰的延長,如果此說成立,中國人合組中國軍隊共同保衛釣魚台,似乎順理成章。中共反對美國軍售台灣,似乎也有助於統一,但被中共收買的羅少將也可為統一大業作出貢獻,而合理化其間諜行為。可惜,解放軍沒有國家化,他們是「共軍」、是「黨軍」,而不是中國人的軍隊。
以兩岸統一為終極目標,以內戰狀態為現狀描述,問馬英九「為何而戰,為誰而戰」,恐怕他也有無言以對的時刻。
老將何苦奔陸營賣己求榮(李華球)
2011年 06月09日 台蘋
中共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少將羅援,近日引述一名台灣退役高級將領的話說:「今後不要再分什麼國軍、共軍,我們都是中國軍隊。」對於曾經官拜中華民國上將的將領來說,竟然說得出這樣的話,簡直讓人不敢苟同,也無法相信,軍中向來再三強調的軍人武德到哪裡去了!
思慮欠周損軍譽
所謂「文官不貪財,武官不怕死。」這句話在強調,身為武官的軍人,出生入死,捍衛社稷,犧牲奉獻,在所不惜;文官應深明大義,公忠體國,有為有守,澤被百姓。曾幾何時我們已經很難看見這樣的文武百官了。
過去幾年我也曾經隨同軍中一些退休將校,遠赴大陸參與會議。經驗所得,有些軍退人士由於社會經驗較少,進退應對缺乏實務體驗和常識,往往到一個陌生新奇的地方,心防就容易鬆懈。加以大陸方面刻意的招待和安排,會使得某些軍退人士,一時興奮,會忘了我是誰?做出超乎尋常的欠慮動作,而不知如此舉動,不但傷到自己,更傷害到國家,個人損失事小,貽誤國務事大。
此次高階退將赴陸參訪,隨口說出這樣敗壞個人聲譽與損害國軍軍譽的話,並非小事,將嚴重影響到現役軍人到底應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信仰和思想。此時國防部不能再掩藏隱瞞而過,必須拿出非常的手段和積極的辦法,嚴格管制類此事件再度發生,有損軍譽和國格。
過去曾經發生過不少類似案例,但國防部和國安部門都以無法可管一筆帶過,終至造成現在的棘手問題。歸根究柢,就是因為沒有一套嚴密有效的管制規定或健全的法律條文,足以規範和限制相關人員的言行,才會肇發不良事端,除或將流失情資,亦有損國機和聲譽。
中國讓利有意圖
總之,中共再怎麼讓利施惠,都有意圖和目的。兩岸關係再好,也不可能會有水乳交融狀態。說穿了,兩造雙方都有各自的內部壓力和外部障礙要處理和克服。但不管大陸再怎麼利誘或真切,退將們,何忍奔赴陸營賣己求榮呢?你優渥的一切,還不是台灣人民的血汗錢貢獻的!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安組特約研究員
(林保華按:採訪中還有一些看法沒有寫出,包括我認為這事不奇怪,是馬英九投共的必然結果,他們只是執行馬英九路線而已。)
台灣退役將領登陸失言 朝野譁然
【簡體版】 【打印機版】 【字號】大 中 小
【大紀元2011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戴德蔓台北報導)
(略)
林保華:羅援要引台灣起風波
政論評論家林保華表示,羅援是中共專門搞統戰、極為資深的「特工總頭目」羅青長之子,屬於少壯強硬派,之前批評馬英九提出的「不統、不獨、不武」是「和平分裂」的觀點,在台灣引起藍綠不同解讀。
林保華認為,羅援將台灣退休將領私下講給他的話搬上台面,非常不道德,但背後目的無非是要在台灣引起風波,強迫馬英九表態,否則以他成長背景應該很懂得統戰的手腕,在即將選舉的節骨眼上講這些話,不是讓馬英九的選票流失更多嗎?
林保華說,共產黨說的都是假話,最會利用這些退休將領進行統戰,當然退休將領也都知道中共很壞不能相信,只是這些人退休後覺得無聊,中共吹捧他們就飄飄然了。
林保華感嘆,共產黨是不會忘了當初與國民黨的血債,但是這些退休將領卻忘了當初退守台灣,大陸的親人在中國所遭受的苦難,文革時所有與國民黨有關係的全都拿出來批鬥,無一倖免。
(林保華按:羅援的講話充滿對外侵略的野心,美日與東南亞諸國應予重視。)
羅援少將寄語兩岸軍人三句話:三個"太" 三個"難"
2011年06月07日 14:20:54 來源: 中國新聞網 【字號 大小】【收藏】
【打印】【關閉】
資料圖:羅援少將
由北京黃埔軍校同學會和中國戰略文化促進會共同主辦、以紀念辛亥革
命100周年為主題的“中山‧黃埔‧兩岸情”座談會6日下午在全國政協常委
會會議廳舉行。羅援少將以中國戰略文化促進會常務副會長的身份在座談會
上發言。
羅援說,在5日晚間舉辦的一個聯誼活動上,一位臺灣退役高級將領說
:“今後不要再分什麼國軍、共軍,我們都是中國軍隊。”聽了這番話,他
深深感到,兩岸軍人就是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啊。
羅援將軍說,想對兩岸軍人講三句話:“臺海太小,難展中國軍人文韜
武略之大智大勇,讓我們跳出狹隘的地域觀念,還我以叱吒風雲的中華大舞
臺;軍事視野太窄,難容中國軍人博大胸懷,讓我們跳出單純的軍事定式,
再現我中華‘上兵伐謀’之兵法精髓;一萬年太久,難了我幾代人之統一夙
願,讓我們擺脫消極等待的心態,給世界一個驚喜,給全世界一個榜樣。”
與會者對羅援將軍的三句寄語報以熱烈掌聲。
專程從臺北來京與會的現年92歲的臺灣新同盟會會長、退役上將許歷農
也在座談會上發言。他說,哲人講過:如果為了現在就總和過去糾纏不清,
將會失去未來。兩岸炎黃子孫,應該放下恩怨情仇,為中華復興而奮鬥。在
統一問題上,不應瞻前顧後、猶豫不決,要引導全國同胞,消失分裂意識,
統一是我們的歷史任務和使命,讓我們加油!
被與會者親切地稱之為“許老爹”的許歷農將軍的發言,也獲得熱烈掌
聲。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革中央主席周鐵農,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
員會主任、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中國僑聯主席林軍,由許歷農和
中華戰略協會理事長王文燮為團長的“中山‧黃埔‧兩岸情”訪問團,以及
專家、學者等300余人出席了座談會。(記者 耿軍)
夏瀛洲:從沒說國共軍皆中國軍
更新日期:2011/06/08 18:43 (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北京8日電)前國防大學校長、退役空軍上將夏瀛洲今天表示,他從沒講過「不分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隊」這樣的話。
有報載指出,中國大陸解放軍少將羅援日前在一場兩岸退役將領聯誼活動上,引述1名台灣退役高級將領的話說,「今後不要再分什麼國軍、共軍,我們都是中國軍隊」,並有消息影射,說這句話的是夏瀛洲。
還在北京的夏瀛洲,稍早接受台灣電視台電話訪問時,直言相關報導「胡說八道」。他接受中央社記者詢問時也說,他這次到中國大陸出席研討會,沒被安排發言,也從沒講過「不分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隊」這種話。
夏瀛洲表示,他得知台灣報紙的報導後,馬上聯絡羅援,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報導。羅援向他說明,沒接受記者訪問,也根本沒有所謂引述台灣將領的談話,當天甚至沒記者到會場,羅援還特地發澄清新聞給這則報導的報社記者。
夏瀛洲說,這則錯誤新聞未經查證,報導內容也不是事實,他感到非常遺憾。
知情退役軍方人士表示,引發爭議的「中山、黃埔、兩岸情」論壇,去年在台灣辦過,雖然名義上是兩岸黃埔同學聚會,但包括退伍軍人協會、中央軍事院校校友會、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等,都否認是承辦單位。1000608
國軍=中國軍隊? 夏瀛洲不認失言!
更新日期:2011/06/08 15:16
話題人物前國防大學校長夏瀛洲,是不是講錯話了?他最近語出驚人,說國軍跟共軍都是中國的軍隊,這番話讓總統府震怒,但夏瀛洲還繼續說,他認為國軍本來就是從中國過來的,當然有資格稱為中國。
前國防大學校長夏瀛洲曾經是軍方的話題人物,擔任國防大學校長期間梅開二度娶妻造成轟動,妻子還跟駕駛小兵傳出緋聞,退役後爭議更大,根據中共解放軍將軍羅援引述夏瀛洲一段話,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隊,夏瀛洲發言引起府方高層不滿,要求軍方查證並約束退役將領,夏瀛洲跟國防部隔空放話,就連自家立委都聽不下去,看來軍方要這位爭議上將閉嘴還真的很難。
黃琦刑滿 妻恐出獄後遭軟禁
【明報專訊】內地維權人士黃琦將於明天(周五)刑滿,他在四川內江老家的母親和妻子昨日下午仍未接到監獄通知,擔心他不能如期離開監獄,黃妻曾麗指丈夫曾表示希望一出獄立即重新投入維權工作。另一名維權人士胡佳亦將於本月26日刑滿,目前帶女兒移居深圳的妻子曾金燕卻遭到房東逼遷,她稱隨時準備「搭帳篷」露宿街頭。
妻準備電腦 欲復維權工作
曾麗在電話中對本報說,她要求去重慶大竹監獄接黃琦回家,但獄方不允許,稱會把黃琦送回其原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我現在只能在家裏等,但怕他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最後能不能出來也不知道。」曾麗表示,黃琦患有腦萎縮、腦積水,經常頭痛、失眠,她去年5月最後一次探望丈夫時,發現其手部潰爛,懷疑他從事需要接觸腐蝕性化學品的勞動,曾向獄方要求予以治療。
「我勸過他出來以後才治療。」曾麗指黃琦表示希望一出獄能盡快開始工作,還讓她在家中準備一台電腦,以便馬上可以使用,「但我現在的經濟能力都沒法買電腦,可能還是要靠朋友幫助。」
曾麗在電話中也不斷嘆息說,黃琦從事維權工作的十多年令家庭受到巨大影響,現時讀大學二年級的兒子都不敢在學校講他是黃琦的兒子,其母親蒲文清亦百病纏身,無人照顧。「我也不後悔,既然他做上了這些事情,他願意就繼續做下去吧。」
胡佳妻女遭深圳房東逼遷
另一名維權人士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則說,她今年4月帶女兒遷到深圳鹽田區,終於為4歲的女兒報讀幼稚園,比在北京無法讀書、時常受軟禁的情稍好些,本想過兩周再回北京接胡佳,但遭到當公務員的房東逼遷,當地公安和計生辦工作人員亦常常上門「探望」。她昨日和房東再次談判破裂,自嘲道「可能真的要準備帳篷」露宿街頭。
明報記者報道
父子法院走廊驚鴻一瞥
【明報專訊】現年48歲的黃琦是四川內江人,1999年創辦「六四天網」,曾為「六四」死難者及其他弱勢群體維權。他在2000年6月3日首次被捕,2003年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5年,至2005年6月4日刑滿獲釋。
黃琦揭豆腐渣 胡佳為愛滋維權
黃琦出獄後繼續從事維權工作,2008年川震後曾到災區做志願者,並撰文批評「豆腐渣」校舍工程,當年6月10日被帶走,2009年11月因「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3年監禁。黃琦與太太曾麗育有一子,多年來一家人聚少離多,兒子僅在法院走廊上遠遠見過父親一眼,之後再未相見。胡佳則長期從事愛滋病及環保維權工作,原籍安徽,現年38歲,2007年12月28日被捕,2008年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3年半。
提頭自首 莞警半年方證實慘案
【明報專訊】東莞發生恐怖抗拆遷慘劇,廣東媒體披露石排鎮一名花農在今年1月底因花場遭強拆,絕望的花農服毒自殺未遂後,先用剪草刀將拆遷主使者刺傷,更剪下其人頭。在飲下毒藥後手提頭顱到警署自首,最後在指認現場時毒發身亡,但東莞警方事後一直未披露事件,直至傳媒披露後昨日才證實有關案件。
據「南方電視台」報道,兇案發生在石排鎮石港大道,該處有近10家花木場,場地都是向東莞生態園臨時租賃,一旦被徵用就必須搬走。花農陳鋒生前所開的花木場就在這裏。而案中死者楊毅,是東莞生態園護林員,負責收租和管理花木場。
報道引述知情人稱,當時陳峰的花木場用地因為生態園建設需要而被徵用,楊毅曾3次來要求陳峰搬遷,到1月下旬,陳峰向前來收租的楊毅請求,希望等過了年(春節)將所種的年菊賣完,交租然後搬走,但遭對方拒絕,楊毅隨後帶工人強行給陳峰的花木場搬遷,搬不動的花草就直接用鏟車推掉。
求過了春節搬走被拒
絕望的陳峰當場飲下農藥,被送到了醫院搶救脫險,死過翻生的陳峰出院後,在1月31日上午9時,以交租為由約楊毅到花木場見面。據在附近菜地種菜的82歲林老伯表示,當時聽到有人大叫「救命」,當他從50米外趕到時,陳峰和楊毅已打到了池塘裏。
林老伯說,陳峰把楊毅按在水塘裏面,並且隨手取出身邊剪花木的大剪刀向楊毅身上猛戳,最後他還做出駭人舉動,「陳峰當時拿剪刀把楊毅的腦袋剪下來,然後又把屍身拋回了池塘,當時鮮血染紅了這個水塘。」
鮮血染紅了水塘
報道稱,陳峰殺人後很鎮定,將身上血衣換掉後將頭顱用袋子裝好,然後來到一公里外的派出所自首,並當警察的面取出了血淋淋的人頭。由於陳峰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就已喝下了慢性農藥,在他帶警察去現場指認時毒發,被急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東莞警方昨日下午通報證實有關案情,並指案件已經辦結完畢。
利比亞外長訪中 將會楊潔篪
大陸新聞組北京8日電
June 08, 2011 06:00 AM | 685 次 | 0 | 2 | | 中國外交部表示,利比亞外長歐貝迪7日起訪問中國,將會見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雙方將就利比亞當前局勢、以政治解決利比亞危機等問題交換意見。中國不久前才透露,一名外交官曾訪問利比亞反抗軍據點。
路透報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發布聲明表示,歐貝迪將以利國政府「特使」身分訪問中國,預定9日結束訪問。
洪磊稍早表示,中國駐埃及外交官訪問利比亞反抗勢力據點班加西,與力求驅逐格達費的國家過渡委員會舉行會談。
另據中央社報導,中國外交部7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外國媒體詢問,中國外交官日前到利比亞反對派根據地班加西與反對派接觸,但又接待格達費政府的外交部長,中國與雙方都接觸的意圖為何?是外交策略,還是尋求商業利益?
據報導,洪磊表示,中國與利比亞各方接觸,是希望以政治解決利比亞危機,有關各方應以國家及人民利益為重,立即停火,並積極考慮非洲聯盟等組織提出的調解方案,且利比亞未來應由利比亞人民決定,中國尊重利比亞人民自主選擇。
外國媒體還詢問,中國是否在格達費政府及反對派之間擔任居中調停?是否將透過歐貝迪向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傳達解決危機的訊息;但洪磊仍強調,中國仍願與國際社會一同推動以政治解決利比亞問題,並以此與歐貝迪交換意見。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利比亞外長訪中 將會楊潔篪
終院首度要求人大釋法
處理剛果被追 10億 政治考慮影響司法
2011年06月09日 香港蘋果
【本報訊】香港回歸後終審法院決定首次主動提請人大釋法。欠債滾存至
10億元的非洲剛果民主共和國,圖引用國家豁免權阻止美國基金公司來港追
債。終院五名法官以三對二大比數認為,香港是否要跟隨中央政府實行絕對
國家豁免權,要交由人大常委會釋法。不過常任法官包致金持相反意見,認
為法院只依照行政機關心目中的政治便利來判案,會對整體法治特別是司法
獨立帶來顯而易見的危害。 記者:彭嘉賢
終院首提人大釋法 金融中心震
終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李義,以及非常任法官梅師賢爵士,決定運用《基本
法》第 158條賦予的權力,就四個問題主動提請人大釋法。過去三次人大釋
法均由特區政府或人大主動提出,由終院提出則屬首次。律政司發言人表示
歡迎終院的決定。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尋求人大釋法一定會影響司法獨
立,人大進行釋法時也會滲入一些政治考慮。
放大圖片
《贊成交人大釋法終院法官》
常任法官陳兆愷
放大圖片
《贊成交人大釋法終院法官》
常任法官李義
包致金擔心危害司法獨立
放大圖片
《贊成交人大釋法終院法官》
非常任法官梅師賢
持異議的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在判詞中稱,香港實行絕對還是限制國家豁免
權,應由司法機構獨立地決定才可清晰地體現「一國兩制」。若法院不顧任
何原則,只依照行政機關心目中的政治便利來判案,會危害整體法治,特別
是司法獨立。
不過終院大比數認為,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先後發出的三封信中表明
,中國一貫奉行絕對國家豁免權,即是不論交易性質,均會豁免其他國家免
被起訴,而不是採用限制性豁免,即商業性質的交易不予豁免。香港作為中
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也應採用同一政策。
根據《基本法》第 13( 1)條,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
,第 19( 3)條則訂明香港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司法管轄權。
終院認為國家豁免權屬於外交事務,不應由法院決定一個國家的豁免權政策
,他們亦無權評論中央政府採取絕對豁免權是否合適。
雖終院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可引用國家豁免權,但這結論只屬臨時性質,終
院認為「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的意思並不清晰,人大必須就《基本法》
第 13條及第 19條的意思作出解釋,才可解決本案的爭議。
限制國家豁免權沿用成疑
終院指香港回歸前實行普通法中的限制國家豁免權,但回歸後能否沿用則成
問題,人大應同時解釋《基本法》第 8條,即「香港原有法律若與《基本法
》有牴觸,需作出修改」,如何應用在國家豁免權政策上。
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按一般程序,人大常委會收到終院的提請後,要先
諮詢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再連同人大常委辦公廳及法工委的看法,一併呈
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她估計今個月下旬的人大會議未必趕得及討論,可能要
留待 8月時處理。
引發今次釋法風波,源於剛果政府 80年代與南斯拉夫一間公司簽約,後者
在剛果興建水力發電設施及高壓電纜,但剛果未能付款,並在仲裁官司中敗
訴,要賠償對方 8.1億港元。其後美國基金公司 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接收了該筆債項,現已滾存至 10億元。
基金之後得悉剛果曾向屬於國企的中國中鐵出售當地採礦權,獲 17億港元
入門費,於是在港申請以該筆入門費抵債。剛果引用國家豁免權,指香港法
院無權審理基金追債訴訟。案件於 08年在高院審訊,上訴至終院。
案件編號: FACV5-7/10
放大圖片
《反對交人大釋法終院法官》
常任法官包致金
放大圖片
《反對交人大釋法終院法官》
非常任法官馬天敏
終院提請人大釋法的四個問題
1.中央政府是否有權決定國家豁免權政策
2.如有權,特區政府(包括法院)是否有責任施行有關政策
3.中央政府決定國家豁免權政策,是否屬於《基本法》第 19( 3)條所指
的「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4.香港沿用的有關國家豁免權的普通法,是否需要作出變更或適應
資料來源:終院判詞
過去三度人大釋法背景
放大圖片
特區政府於 99年提請人大釋法,激起議員及法律界人士遊行,抗議損害本
港司法獨立。
年份: 1999
爭議: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
提請釋法者:特區政府
背景: 99年 1月 29日,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在內地子女毋須取得單程證亦可
在港定居,引發特區政府及國內法律專家批評。特區政府要求終院澄清遭拒
, 5月提請人大釋法, 6月由人大常委會表決,惹來廣泛爭議。終院同年
12月 3日根據人大釋法內容推翻之前裁決,觸發過千名逾期居港人士衝擊政
府總部。
年份: 2004
爭議: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
提請釋法者:人大提出
背景:自 03年七一遊行,民間要求普選聲音不絕。正當陳水扁勝出台灣總
統選舉之際,中央政府突然出手, 04年 3月 26日宣告將就《基本法》有關
本港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條文提出釋法, 4月 6日由人大常委會通過
。法律界人士批評中央變相架空特區政府,衝擊一國兩制和法治,箝制 07
、 08年推行普選的民主空間
年份: 2005
爭議:補選特首任期
提請釋法者:特區政府
背景:首任特首董建華辭職後,各界對補選特首任期爭議不休,署理特首曾
蔭權於 4月 6日宣佈向中央提交報告,要求人大釋法。同月 27日,人大常
委會在香港法律界一片反對聲中通過釋法議案,將補選特首任期講明為原特
首的餘下任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外交部曾致函法院干預
2011年06月09日 港蘋
(6人)瀏覽人次:3,633回應:0
FacebookTwitter轉寄朋友文章回應
【本報訊】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在訴訟展開後三度致函高等法院、上訴庭及終審法院,重申中央政府實施絕對國家豁免權,更在第三封信中指香港法庭若立場不一致,會對整體國家利益造成損害。有學者質疑此舉顯示中央不信任香港法庭,並干預法庭判案,人大釋法的結果亦已呼之欲出。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分別於 08年 11月、 09年 5月及去年 8月,就本案向高等法院原訟庭、上訴庭及終院發出三封信件。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第一、二封信只是闡述中央政府的國家豁免權政策,尚可接受。
第三封信則表明,「香港如果適用與國家立場不一致的國家豁免權制度,將毫無疑問對我國主權造成損害,對我國整體國家利益造成深遠影響及嚴重損害……中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外交事務的權力和能力將受到實質干擾……損害我國的國際形象」。
張達明認為第三封信的措辭尤其強硬,除了評論案件本身,亦表明香港法庭不跟隨中央國家豁免權政策的後果。
未審先結論 終院無選擇
張表示由於外交部實際上是代表中央政府,信件反映中央政府不信任香港法庭,而且似是未審先作結論,干預法庭判案,令終院沒有其他選擇,而且無法作出獨立裁決,失去「一國兩制」中所指的「兩制」。
蘋論:人大釋法總是有害無益的
2011年06月09日
(6人)瀏覽人次:1,600回應:0
FacebookTwitter轉寄朋友文章回應
在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三度發信警告下,終審法院昨天史無前例主動提請人大常委會就剛果共和國欠債案釋法,要求解釋的重點主要是中國政府一貫堅持的「絕對外交豁免權」是否套用在香港,又或是香港可繼續沿用回歸前的普通法制度內「有限度外交豁免」安排。若是前者,將意味香港法院無權處理得到豁免權的國家、機構、企業的任何案件。若可維持九七前普通法的做法,香港法院至少有權審理及裁決屬主權國的商業行為如債務、合約糾紛等。不過,從外交部一而再再而三發出嚴詞警告來看,終審法院提請釋法只是形式而已,人大常委會肯定會把絕對外交豁免權引入香港,剛果共和國欠債的案件將會被撤銷。
對於我們來說,人大釋法從來不是甚麼好事。不管是人大常委會主動出擊或特區政府提請都一樣,因為每一次釋法都令香港的高度自治範圍及空間收窄了,因為每一次釋法都會把內地的法律觀念及做法注入香港,因為每一次釋法都會收窄特區法院的管轄權。九九年特區政府就居港權建議人大釋法,就大大削弱了終審法院的權威。限制了香港法院處理涉及出入境及居留權問題的自主性。往後兩促釋法更是霸王硬上弓,包括強行否決○七○八雙普選。今次人大釋法破天荒由終審法院提出,表面上看完全合乎《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有關解釋權的規定,並可避免出現人大常委否決終審法院裁決的危機。問題是釋法後香港法院的管轄權將進一步收窄,法院享有的自主空間將會減少;往後任何被中央政府認定為得到外交豁免權的機構、個人不管是否只涉及商業糾紛,香港法院也無權審理,跨國企業想借重香港的司法制度解決問題也將卻步。這對香港怎會是好事呢?
更讓人不安的是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多番公開施壓,要求終審法院不要自把自為,必須在終局判決前提請人大釋法,以消除任何跟中央政府外交政策不一致的做法。其中一封信提出不跟隨中央政府做法的五大「外交後果」,包括干擾中央政府管理外交事務的權力與能力,令中國在國外的利益和財產安全受威脅,損害中國跟外國關係,令中國堅持外交豁免權的立場受質疑,干擾中國援助發展中國家的努力。這五宗罪有的似是而非,有的言過其實,但當外交部把矛頭直指終審法院,用五宗罪壓在它頭上時,終審法院面對的政治壓力是極為巨大的,它要堅持本身的立場將會極為困難。這樣的先例一開,外交部以至其他涉及外事、國防的部門大有可能照辦煮碗,在其他案件、其他問題上向終審法院施壓,迫使法院乖乖就範,把解釋《基本法》條文的權力放下,任由人大常委會按內地的政策、政治需要作解釋。這樣下來,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將會出現一個重大缺口,內地法律概念及做法將不斷滲入,扭曲、干擾香港倚為基石的司法制度。
再來一次人大釋法實在不是一件甚麼好事!
周一至周六刊出
盧峰
港國企或利用判決輸打贏要
2011年06月09日 港蘋
【本報訊】終審法院首次主動要求人大釋法,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從憲制角度終院決定有法理依據,但若人大常委會認為商業行為也可享有外交豁免權,勢必嚴重打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商業中心地位,甚至有法律界人士擔心,日後在港國企與外商有合約或商業糾紛時,會利用有關判決「輸打贏要」。
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終院決定符合《基本法》規定,但對有關做法仍存有不少異議,特別是擔心會打擊香港國際金融、商業中心的地位及營商環境。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終審法院尋求人大釋法勢為一些在香港進行的商業活動,注入不明朗政治因素。
令港法庭地位遜鄰國
公民黨另一資深大律師、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內地不少國企在香港進行不同範疇的商業活動,若這些公司違約或作出傷害國際投資者利益的行為,但被視為國家行為而不受法律監控,後果十分嚴重,隨時影響香港的金融及商業中心地位。
面對可能影響香港營商優勢,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希望人大常委會釋法時,必須十分慎重處理,盡量以狹義方式界定何謂外交,以免國企在港營商時,變得可以「輸打贏要」,凌駕香港普通法的法律原則。
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終院認為香港要跟隨中央政府實行絕對國家豁免權,會令香港法庭的地位遜於鄰近國家的法庭,因為其他國家實行限制豁免權,法庭有權審理商業性質的國家行為,惟獨香港沒有司法管轄權。
對營商產生負面影響
此外也對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商業運作有負面影響,特別涉及國家企業的交易時,雙方可能選擇不來港做生意。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則認為法律界毋須過慮,她個人不認為國企在港的行為,可以被稱為國家行為,希望人大的決定能釋除港人有關疑慮,范太預計最快 8月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才能處理有關問題。
辣蘋果:開會求心安(余艾苔)
2011年 06月09日 台蘋
有毒塑化劑範圍愈來愈大,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民眾摸不著頭緒,心裡又氣又怕,民怨暗伏。馬英九總統也看出問題所在,因此昨晚開了個會,聽取行政部門稽查情況報告,研擬對策。老實講,聽取報告沒啥意義,有對策就盡速提出,交給行政部門執行,開這種會,似乎只是求心安,但民心安嗎?
政府也毫無頭緒
政府至今對塑化劑風暴最大的動作,就屬案發當時針對五大類產品訂出D-day了,政府揚言沒有提出安全證明者,一律不准在貨架上販售,然後呢?這兩三個星期以來,各式有毒產品四處亂竄,民眾防不勝防,搞到現在連治病的藥都有塑毒,草木皆兵,政府卻只能被動因應,和民眾一樣毫無頭緒。
開會表示有做事
如今,馬總統把府院大官們全叫到總統府大陣仗開會,馬總統致辭時表示查緝行動到一個階段,查緝不是無止境嗎,怎麼會已到了一個階段?會中還強調要重建消費者信心,但是信心怎麼重建?還好,政府總算表示要協助消費者求償,這是政府回應民意最基本的動作,遲至昨天才警覺。昨晚的會議感覺來得太晚太慢,好像只是企圖安撫民眾—政府有做事哦,至於功效,等著瞧吧。
反省塑化風暴 建立預警機制(詹順貴)
2011年 06月09日 台蘋
政府對於塑化劑風暴的危機處理,簡直慘不忍睹。全台已陷入食品安全恐慌,但除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機構與各地衛生局人員忙得人仰馬翻外,看不到中央有任何制度性的積極作為。
當然,最離譜的是不知民瘼的財政部,急著在這節骨眼想退稅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製造塑毒食品的黑心企業;其次,馬、吳二人只顧利用端午連假按既定行程搞總統大選組合的曖昧,說冷笑話;衛生署長的D-day宣示,結果僅是讓廠商自主送驗,任消費者在一團迷霧中自求多福;最後,環保署對塑化劑的管制,受特定媒體名嘴壓力而棄守專業。
環署不可棄專業
依環保署主管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規定,毒性化學物質分為4類,引起爭議的DEHP原被列為第四類(指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該署於2009年重新評估擬改列第一類(指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但因當時國際癌症研究署反將DEHP的致癌性分類由2B(人類及動物疑似致癌但證據不充分)降為3(指未再分類)而作罷。
塑化劑風暴發生後,環保署發現國際癌症研究署在今年4月間又將DEHP恢復為2B,加上台灣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崑玉主張應改列為上述管理法中的第二類,在一份應係沈世宏署長向國民黨中會簡報的資料中,特別比較了毒性化學物質第二類(指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與第四類管制程度的不同。看起來,環保署原傾向改列為第二類,依上述分類的法律定義,列第二類亦較符合專業,但囿於特定媒體名嘴壓力,又表示擬改列為第一類。
台灣毒性化學物質的分類是依其性質而非毒性(如依毒性,第三類指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屬急毒性,應最強),媒體名嘴或許不明就裡,誤以為第一類毒性最強、管制最嚴(實際上第一至三類的管制大致相同,相較於第四類,差別在於會使廠商管理成本遽增),環署豈能輕易棄守專業?
我們常聽到政府或企業宣稱沒證據證明某類商品或污染會對或已對人體產生危害,所以無法可管或無須賠償,永遠是消費者或弱勢人民受害。但政府卻不告訴我們,早在1992年的地球高峰會議,已將預警原則納入環境保護宣言,2000年歐盟接納推廣,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世界科技倫理委員會,進一步採為規範新科技被應用時的倫理基準。它的內涵是,面對公害,危及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的議題時,科學上雖存有不確定性,但我們仍推定其商品或新科技為有害,需由無論在資力或專業知識上都較雄厚的開發者或引入者證明不會產生危害,方得上市或應用。
證明無害才上市
目前塑化劑風暴,已開始從食品蔓延向藥妝、醫療用品。包括國內生產與進口在內的塑化劑,政府迄今未告訴我們,從源頭追查,究竟還有多少流向不明?失去安全的信心,將是社會難以承受的災難。政府應記取此次塑化劑風暴的教訓,依預警原則,建立商品生產履歷、強制產品成分(尤其化學物質)揭露義務,建構更完整的物質安全分析表,並規範未來新產品、新科技應用都應提供無害人類健康的證明,才可以上市。雖然以上建議,未必能杜絕黑心企業,但至少可讓化學物質的流布了然易查,產生嚇阻作用,而且一旦發生事故,風險控制也相對容易,不至於像現在,仍不知塑化劑風暴會延燒多久?
作者為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